为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文水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首次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进行了不起诉宣布教育。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由文水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飞主持,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县青少年维权专员、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共同参加。
仪式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向与会人员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结合社会调查,对两名被不起诉人的成长经历、学习情况、家庭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随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维权专员和法定代理人就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性及被不起诉人应当吸取的教育等多方面进行了释法说理和训诫教育。同时,承办检察官提醒父母,要加强与孩子的交流沟通,构建正确的亲子关系,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经过不起诉宣布教育,两名被不起诉人当场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真诚忏悔,表示今后一定要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遵纪守法,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遇上事情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自己的诉求。
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是文水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理念的具体实践,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对涉罪未成年人起到警醒、教育的作用,又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关怀,让他们可以更好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