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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建设维护好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法治环境
时间:2018-04-20  作者:王治国、郭清君、戴小巍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4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武汉以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法治环境的建设与维护为主题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在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

  应邀参加座谈的代表委员开诚布公,畅所欲言。他们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在依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也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中央常委、湖北省委会主委杨玉华代表建议对招投标法要与时俱进作出完善,对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要加以规范,依法平等保护非公经济的司法规范要更加具体、更具可操作性。仙桃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文霞代表建议对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要重视宣传引导和规范,司法机关处理涉非公企业的案件,该出手就出手,该松手就松手,努力做到护幼、容错。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章锋代表建议对非公经济不具社会危险性、不影响国家安全的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捕,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武汉智能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纯星委员呼吁检察机关依法打击民营企业管理人员侵占企业财产犯罪,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湖北省总商会副会长、新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琼委员更直截了当地指出,把非公经济拿出来作为法律主体特别强调保护,本身就说明对这部分主体的依法保护还不尽到位。罗田县锦秀林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湖北名羊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锦秀代表呼吁重视民营标杆企业的培育,特别是要加强对容纳农民就业、助力产业脱贫的涉农企业的依法保护。湖北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方勇代表指出,非公经济发展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政策问题,更是观念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都要加强对中央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代表建议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尤其要坚持无罪推定的司法理念。

  在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发言后,张军表示,大家的这些意见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既是鼓励更是鞭策,推动我们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非公经济更好健康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离不开非公经济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离不开非公经济参与。发展稳定,离不开为非公经济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把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环境建设好、维护好、持续发展好。

  张军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本质上也促进了非公经济发展,为民企投资经营发展提供了规范、亲清、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在这方面,就像大家谈到的,已共同感受到了明显的变化。同时,国家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1988年以来我国宪法已经进行了五次修改,其中有三次涉及非公经济,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明确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已成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检察机关要认真抓好落实,推动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不断健全完善。

  张军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非公企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过程中,把握好党和国家促进发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方针政策,运用好自由裁量权,总结整理一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典型案例,用来指导检察实践,把“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要求有效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取得更加良好的效果。

  最后,张军诚恳地表示,检察工作离不开人民的监督、代表委员的支持。希望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关注检察事业发展,坦诚建言献策,促进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把准方向,把握力度,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和民营企业在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有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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