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鸿轻车简从,深入市检察院“6.11”涉黑专案组办案点,就“6.11”案件办理进行现场指导并进行了座谈,同时对专案组全体办案人员进行了慰问。
在办案点,郭鸿检察长仔细查看了办案设施和条件,询问了电子监控和安防设备运行情况,对专案组办案人员食宿、办公条件以及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郭鸿要求,一要注意办案安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仅要提高办案安全意识,还要加强人身安全和案件资料安全防控;二要做好家属工作,在工作之余,既要保重好自己身体,也要照顾到家人情绪。郭鸿表示,专案办理时间长,院党组会全力保障,让专案组让每一位干警安心办案、专心工作。
在座谈会上,专案组向郭鸿检察长汇报了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郭鸿强调,一是要注重办案质量,在办案过程中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和法律适用关,将该案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高质量案件;二是要加强“打财断血”力度,要把财产审查和案件证据审查放在同等位置,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同时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护合法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要加强与公安、政府部门的沟通,确保财产处置得当;三是“打伞破网”必须坚决,要严格落实“签字背书”制度,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要环节,发现“保护伞”线索后,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四是要加强沟通、请示汇报。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且涉案财产体量大,要及时向省院扫黑办和市委扫黑办汇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争取支持与指导;五是要提升综合素质,通过办理大要案件,强化攻坚精神和责任意识,综合提高自己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