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切实提高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配合质效,2月17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吕梁市公安局组织召开了“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吕梁市公安局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第一次筹备会议。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副检察长王志华,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彪参加了会议。
成立“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吕梁市公安局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委《实施意见》及高检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具体举措。此次筹备会确定了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统一名称,研究确定了机构设置、信息共享、监督制约、繁简分流等具体职责及联席会议、案件会商等几项具体工作机制,对办公室揭牌成立仪式进行了具体时间安排,对下一步开展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初步形成了统一意见。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与公安机关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深化检警协作,通过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席会议、同研同训等机制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为平安吕梁、法治吕梁建设提供更多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