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要有五项职责: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犯罪行为;
二是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进行心理疏导,抚慰心灵创伤;
三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帮助迷途知返;
四是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帮助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五是坚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工作原则,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国检察机关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2022年5月26日,在吕梁一中举行了一场聘任仪式,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的28名检察官担任了29所市直学校的兼职法治副校长,范海生检察长担任了吕梁一中的法治副校长,以“共筑法治中国梦,争做守法好公民”为题讲授了法治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173名检察官深入各级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围绕“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网络安全”等青少年法治课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4次,受众师生达5.8万人。
为了吕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建设,2023年4月,吕梁检察第七检察部在吕梁一中校刊校报上开设“沐春未检法治课专栏”,取得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良好效果,在青少年心里种下了法治的“种子”。
今后,吕梁检察将启动“沐春未检法治课”进百校项目,通过在全市100所中小学校、中职院校校刊、校报或公众号上定期发布法治课,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为法治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以司法保护助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