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一、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
二、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三、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四、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
五、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六、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
结 语
前 言
2022年以来,吕梁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以高质量的“四大检察”能动融合履职,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市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和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打造吕梁“沐春”未检品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连续三年3件案例在央视《今日说法》及《一线》栏目播出,3起案例入选省检典型案例,孝义市检察院、交城县检察院2个集体获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岚县检察院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曹月兰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侯莎莎同志获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仍然多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处于高位,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保护责任尚待充分落实,社会治理还存在一些痛点难点问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为更加直观呈现过去三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们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分别从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六个方面,全面展示吕梁未检的具体做法和已取得的成效,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现将白皮书予以发布,希望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一、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
(一)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1.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体上升。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73人、148人、102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102.74%、下降31.08%;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72人、113人、166人,同比分别下降 19.1%、上升56.94%、上升46.9%。
2.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较高。全市检察机关起诉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侮辱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0人,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起诉人数的51.29%。
3.不满十四周岁的被害人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占比较高。全市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被害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案件有156件,占比65.54%,低龄未成年人保护亟需加强。
4.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过快。全市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9人、14人、42人,分别增长28.57%、55.56%、200%。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1.未成年人犯罪增速趋缓。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分别为83人、161人、132人,2024年同比下降 18.01%;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分别为105人、226人、221人,2024年同比下降2.21%。
2.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盗窃罪184人、抢劫罪57人、强奸罪52人、诈骗罪44人、寻衅滋事罪36人,五类犯罪人数合计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7.57%。
3.犯罪年龄比较集中。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分布为:16周岁228人,17周岁256人,二者占比达87.52%。
4.犯罪团伙化、低龄化,暴力犯罪需引起关注。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共同犯罪371人,占比67.21%;14-15周岁未成年人实施共同犯罪52人,占共同犯罪人数比为14.13%;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案件中,14-15周岁未成年人51人,占该类案件犯罪比达45%。
5.未成年人参与“手机口”诈骗占比攀升。“手机口”诈骗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未成年人已成为作案主要群体。起诉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4人、诈骗犯罪4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3人,其中涉“手机口”、“跑分”等手机卡、银行卡诈骗案件占比超过50%。
6.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适用向好。全市检察机关通知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344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57人,开展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155人次,亲职教育88人次,帮教观护93人次。
二、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协同相关部门、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促进从源头上减少相关案件的发生。
(一)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三年来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37件323人、起诉238件351人。对2起已过追诉时效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恶性案件,依法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办理的刘某性侵多名幼女并致怀孕生子一案一审被判处死刑。同时,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三年来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立案7件,纠正漏捕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26人,抗诉5件。市、县两级检察院上下一体,对康某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案提出抗诉,二审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撤销缓刑改判实刑。
(二)规范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
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证据标准不一致情况,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沟通交流,通过提前介入、案例研讨等方式凝聚共识,推动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形成共识。2025年4月,联合市公安局召开检警协作推进会,围绕“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聚焦询问被害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判断主观明知、被害人救助等关键环节进行交流研讨,促进提高办案质量。汾阳市检察院在提前介入刘某性侵案件时,针对刘某对部分事实不予认可的辩解,引导公安机关恢复固定电子数据,围绕客观聊天记录构建证据体系,案件顺利起诉。
(三)持续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
协同公安机关、妇联推进集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取证、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建设, 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14个。共为50余名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7万余元,办案中主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情况进行评估,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提供经济救助、身心康复、复学就业、法律援助等多元综合救助。岚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对被害人梁某开展了“司法救助+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法治教育+技能培训”五位一体综合救助,该案例于2022年5月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
(四)持续促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2023年,召集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市妇联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出台《全市检察机关落实“两项”制度专项法律监督实施方案》,推进落实从业禁止、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工作。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每案必查”,对不依法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督促追责,切实增强制度刚性,发现应当报告未报告案件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20余份。汾阳市检察院对全市民政局儿童辅导员开展入职查询检察监督;孝义市检察院聚焦教职员工性侵学生问题,走访5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推动开展入职查询2098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1名。
三、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综合运用司法办案、法治教育、完善机制、协同共治等各项举措,一体推进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努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态势。
(一)依法惩戒严重犯罪未成年人
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原则,对少数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特别是屡教不改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有效管束,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戒和教育警示功能。三年来,共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127件209人,起诉150件250人。孝义市检察院在办理张某聚众斗殴案中,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其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普通教育难以矫治其行为习惯,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二)精准帮教情节较轻未成年人
对犯罪情节轻微以及初犯、偶犯、误入歧途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62人,不起诉100人、附条件不起诉151人。各基层检察院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会同公安、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中心,引入专业社工、爱心企业对 151名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95.37%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交城县检察院与团县委搭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平台,帮助1人考入大学,7人复学,“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志愿服务项目进入2023年第三届山西省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决赛。
(三)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
司法办案发现,很多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逐步发展为犯罪。市检察院着力破解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问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团伙化特征,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加速上升的态势,2023年分析研判形成犯罪情况分析,从成立专门学校等四个方面提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对策建议,获市委书记、市政法委书记肯定批示,2024年专门学校建设被市四届人大会议第四次会议确定为全市“再办”五大民生实事之一,专门学校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四、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
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既是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实路径,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
(一)加强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
2023年,方山县检察院在办理异地协作未成年人张某天监护缺失民事监督案时,协调公安、教育、民政、妇联、卫健等部门,为7岁的张某天落实学籍、指定监护、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案例改编为“亮亮回家”,分别于2023年3月、5月在中央电视台《一线》、《今日说法》栏目播出。2024年,在办理某严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方式支持不满14周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心理治疗费用的民事诉求,获法院支持,进一步提升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质效。
(二)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明显
共发现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150条,发出86份诉前检察建议。办案领域集中在学校教育(45件),电竞酒店、旅馆入住(30件),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14件),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13件),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8件),五类案件合占73.33%。2023年,孝义市检察院聚焦学生如厕难,针对全市42所中小学普遍存在的校园厕所不安全不卫生等问题,开展校园厕所公益诉讼监督,推动职能部门投入300余万元专项资金,切实解决了学校厕所“蹲位不足、隐私保护缺失、如厕排队长”等典型问题。2024年,针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宾馆、酒店等住宿行业多发、高发现象,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向公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促推公安机关通过智能抓拍等高科技手段进行采集对比、加大对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手段加大治理力度,柳林、石楼、中阳、交口等八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明显下降,孝义一地下降33%。
(三)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采取刑事案件同步审查、内部协作同步移送、法治进校园同步调查、社会支持同步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实质化办理等机制,拓展综合履职案件线索。2023年两会期间,岚县检察院关注到有人大代表反映一名在校女生服农药自杀未遂,经调查发现售卖农药的个体户没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一些学生在学校偷吸电子烟,经过公开听证,向农业、烟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未成年女孩父母离异后其父多年未给付抚养费的民事支持起诉线索、基于健康权受到侵害可以向商户索要赔偿的线索又进行家庭教育、民事履职,助力家庭走出困境,办案效果良好。该案入选2024年省检察院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于2024年7月、9月先后在央视《今日说法》、《一线》栏目播出。
五、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以检察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共同发力的未成年人“大保护”格局形成。
(一)更加主动融入家庭保护
一是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主动与妇联、关工委等组织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工作机制。2022年,孝义市检察院主动介入一起涉未成年人网暴案,依托家庭教育联动站,迅速截断网络传播链条,最大限度控制舆情影响,经过家庭教育指导,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学业,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典型案例。
二是主动关注困境儿童。2024年,与民政部门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文水县检察院帮助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每月1300元社会救助金。岚县检察院主动关切某平台短视频中的岚县籍困境未成年人,联合民政部门、团委进行救助。31名女检察官参与妇联“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
三是针对性制发“督促监护令”。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办案对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家庭教育、监护人监护履责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制定个性化督促监护方案,并跟踪落实,指导、帮助和监督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二)更加主动融入学校保护
一是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2022年5月25日,市检察院检察长范海生受聘担任吕梁一中法治副校长,连续三年携“沐春”法治宣讲团进校园开展活动。全市170余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组建“沐春”法治宣讲员队伍,以“两反两防”(反暴力、反侵财、防性侵、防网络沉迷)内容为重点,在开学季、寒暑假、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采取法治快闪、快问快答、检察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形式,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交城县检察院与交城中学联合创办“家校报”。
二是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辍学失管。2023年,在全省率先运用数字化思维,运用学生保险-学籍信息碰撞比对,构建“控辍保学”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向各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各乡镇、各学校发出20余份检察建议,劝返复学200余人,推进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助力辍学学生重返校园,该模型上架最高检察院数字模型平台后,还推广至湖北、广东、云南检察机关使用。
三是关注校园及周边安全。针对多起涉校园欺凌舆情事件,梳理分析形成《关于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工作机制的建议》,从制度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针对食品安全开展校园食堂治理“小专项”,针对校园周边出售“单根香烟”、校园周边烟酒彩票店进行专项整治,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三)更加主动融入社会、网络、政府保护
一是推动行业治理。2024年,文水县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饮酒后案件频发问题,开展“检企联手、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号召13家酒类企业在产品外包装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离石区检察院发现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案件中,出租车驾驶员为犯罪主体的占比超过四成,向交通运输部门公开发出检察建议后,主管部门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治理,该类犯罪明显减少。
二是推动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起诉“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犯罪3件。撰写网络安全课件并作为进校园必讲内容,引导未成年人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2022年中阳县检察院主动介入8周岁未成年人通过某直播平台打赏主播9万元造成家庭困境的案件,考虑到未成年人消费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支持未成年人起诉要求直播平台返还钱款,最终该平台全额返还,帮助未成年人家庭重回正轨。2024年汾阳市检察院办理11件32人涉嫌利用电信或网络实施犯罪案件时,准确甄别地位、作用,坚持宽容而不纵容,通过分类处理、精准帮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三是强化与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立足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民政、教育、司法行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措施。与市妇联共同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构建“检察+妇联”双向移送救助线索模式。与团市委共同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2024年7月,离石区检察院牵头联合文旅、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六部门,开展娱乐场所和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暑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六部门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现场监督等有力措施,重点检查“五类场所”(宾馆酒店、酒吧、KTV、网吧、足浴店),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六、促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建设
聚焦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范围拓展、工作发展不平衡等现实问题和挑战,吕梁市检察机关着力加强未检队伍综合业务素能建设,树立品牌意识,为推进未检工作现代化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未检队伍。
(一)打造“沐春”未检品牌
2023年,我们将“吕梁精神”和检察履职紧密结合,创建“亦亲亦友检爱同行 亦师亦长为爱扬帆”的吕梁“沐春”未检品牌,当年年底获全省优秀未检品牌,各基层院也同步推出了未检子品牌。2024年,我们编印《沐春未检》专刊,展示品牌风采;离石区检察院“春风”未检品牌在检察日报及最高检察院视频号同步播放;孝义市检察院“七色光”、交城县检察院“褐小检”品牌被授予“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
(二)多元宣传扩大影响
我们先后与《法治吕梁》栏目深度合作宣传未检故事,三件案例连续三年五次在央视《今日说法》《一线》栏目播出,扩大了吕梁未检工作的知晓度。2023年,离石区检察院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建成全市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现已纳入学生研学日常。2024年,孝义市检察院打造集检察办案、社会观护、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每周邀请学生沉浸式研学体验。离石区检察院两部法治微视频在省司法厅、省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的第四届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中分获“三等奖”和“优秀奖”。
(三)拓宽交流培养渠道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观摩庭审、优秀宣讲员比赛、同堂培训、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促进提升未检干警业务素能。撰写的《构建新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做优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中的检察监督》、《控辍保学法律监督模型》均获立项结题。连续两年组织全市未检干警赴大同市委党校、中国政法大学参加培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和监督未检队伍,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三个规定”,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结 语
三年来,全市未检干警始终坚持“守护孩子”初心不变,勇担职责使命,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持续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吕梁市检察机关将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护航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