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保障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深入推动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日,中阳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为主题的全员培训活动。此次培训特邀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局三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王卫民同志进行专题授课,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局长白建军、副局长姜建伟应邀参加培训。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隆主持培训会,全体检察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王卫民主任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题,展开了深入且全面的讲解。他从司法责任制发展的历史脉络讲起,详细解读了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以及“三个规定”填报等内容,并且结合具体案例,对各项制度进行了细致梳理和精准解读,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检察人员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责任制提供了有力指引。

赵隆就进一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提出三点意见:
■ 提高政治站位,将压实责任作为工作驱动力。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自觉,深刻领会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将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维护司法公正的核心举措,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把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融入到每一个办案环节之中。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问题检视与整改工作,切实解决思想认识模糊、权力责任不清、履行职责不规范、机制运行不畅通、制约监督不健全等问题,确保司法责任制入脑入心、取得实效。
■ 聚焦规范履职,将提升质效作为办案生命线。要以司法责任制为导向,严格规范办案流程,严把案件质量标准。建立“一案双查”机制,既查案件实体和程序的合法性,又查司法责任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职权配置,厘清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以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杜绝权力滥用与责任空转现象,推动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此外,要充分运用智慧检务系统,加强流程监控、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反向审视和风险预警,实行“每案必检”工作机制,对瑕疵案件实行“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倒逼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 强化监督制约,将制度执行作为履职紧箍咒。要健全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协同机制,检务督察部门要会同案管部门,针对授课中指出的风险点开展专项督察,重点排查检委会运行、检察长带头办案等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司法办案履职制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监督,通过全方位全链条监督倒逼司法责任落实。同时,要落实司法责任追究与容错纠错机制,既对违规办案“零容忍”,又为依法履职“撑腰鼓劲”,营造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
此次中阳县检察院开展的司法责任制专题培训活动,为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了有益借鉴。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督促全市两级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促推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理念的落实,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