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8429人、起诉36140人。批捕盗抢骗、制毒贩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6953人、起诉8956人。起诉涉黑恶案件30件。办理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权益领域犯罪案件89件。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制定并落实31项护企举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97人。纠正超标的查扣、冻结企业财产违法案件80件。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29件。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等犯罪187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4份。
全力维护金融安全。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金融风险合力。保持惩治涉众型金融犯罪高压态势,批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92人、起诉575人。
着力保护新质生产力。出台知识产权高质效办案工作规范,办理知识产权案件460件,同比上升8.5%,4项工作写入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部署开展“护航三晋品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清朗治理。起诉利用网络实施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76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048人。
积极守护中华文脉。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走私文物等犯罪85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9件。开展长城保护和石窟寺保护专项行动,督促消除文物安全隐患,促进完善保护机制,增强保护合力。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1179人、起诉1036人。制定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行贿犯罪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质效。
宽严相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从重打击,形成有力震慑,起诉156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赔偿以及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依法不批捕3699人、不起诉5906人。
为人民司法,着力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
更高水平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办理各类民生案件1万余件,14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加强新业态、灵活就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专项活动,严厉惩治以“养老”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
倾力保护三晋大地美丽家园。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8件596人。部署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批捕112人、起诉342人。协同省应急管理厅等6家行政机关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81件。
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188人、起诉1601人。协同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机制。联合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相关犯罪记录。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做实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与省妇联、省委社会工作部等9部门联合推进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全省检察机关434名“爱心妈妈”结对帮扶。
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严惩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犯罪,起诉604件,办理婚姻家庭类支持起诉案件118件。
“如我在诉”解决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办理各类群众信访18890件。坚持院领导接访和带案下访。倾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山西检察版——“晋心和”。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20件,救助2173人。
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优化刑事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396件、撤案1471件,纠正漏捕、漏诉1415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5件。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组织完成对7所监狱、12个看守所、27个社区矫正机构的交叉巡回检察。审查“减假暂”案件8599件,提出监督意见1153件。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构建省、市侧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基层侧重审判、执行和调解监督的新格局,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0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8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6件。持续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起诉51件。加强执行监督,受理588件,提出监督意见527件。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68件,提出监督意见68件。对执行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81件。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向有关单位提出应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3701人,避免“不刑不罚”。
实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全年共办案4918件,其中17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024年7月在吉尔吉斯斯坦召开的上合组织总检察长会议上,山西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整治浑源矿山企业非法开采案,作为国家选送的3件典型案例之一进行重点展示,受到与会各国代表的广泛赞赏。
依法稳慎推进检察侦查工作。省、市两级检察院全部设立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机构,配备侦查力量。出台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办理规范,确保检察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3人。
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建立“京津冀+晋蒙”检察机关数字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大法律监督模型研发推广力度,我省12个法律监督模型被最高检发布推广。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成案3026件。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政治轮训和网上培训。自觉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年向最高检和省委及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92件次,推动构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机制。
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组织各类业务培训、业务竞赛16个班次,培训1585人次。选派20名干警奔赴新疆、西藏进行对口援助。新选拔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17人。建成人民检察红色教育展馆(山西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持之以恒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实施意见,取消一切对基层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让检察官不再为数据所累、为考核所困,切实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一体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加强“一院一品”建设。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出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正负面清单和办案十项规定,压实检委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责任。全年各级院领导办案21381件。积极开展案件评查,严肃追责惩戒,查处违反检察办案纪律6人。严格落实“考核+评审”制度,对业绩考核不及格的检察官作出退出员额处理。建立检察官择优遴选培养机制。
坚持不懈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全面受教育、全员受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落实。严格执纪监督,从严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各项检规禁令。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7人。积极开展系统内政治督察、巡察,着力推动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