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过去一年,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交城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全年被省级及以上报刊转发信息及文章6篇,1人获得全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荣获“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
我们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230人,提起公诉356人。针对交城县域部分山区私挖滥采严重的情况,捕诉9人,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74人,不诉65人,适用认罪认罚36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1.25%。
我们积极化解信访矛盾,一起历时13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信访案件,达成息诉和解。《消失的妈妈》在全省“检护民生”案例会作交流。依法惩治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对一起未成年人猥亵案,向法院提出判处实刑的量刑建议并被采纳。利用耕地占用税模型,核查企业占地未缴税情况,督促追缴占用税及滞纳金900余万元。加强一体履职,在办理3起销售假药刑事案时,对办案中发现的药品监管问题,公益诉讼立案5件。
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34件,纠正漏捕漏诉2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5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6件。做好行政处罚与刑事追究有效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25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29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磋商18件。经检察建议督促,1600余亩农田土地得到高标准建设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