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奋勇争先、开拓进取。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山西省委下发《关于五四评选表彰的决定》,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凭借扎实的工作成效与突出的青年工作表现,荣获“山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下面就让我们一睹他们的风采吧!
近年来,共青团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在市院党组织以及上级团委的领导和帮助下,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激发广大青年团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全体青年检察人员立足岗位发挥特长,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用自己的青春力量展现了责任感与使命感,为推进吕梁检察工作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加强理想信念 不断完善组织建设

市院团支部把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作为重点,坚持“党建带团建”,在党组织的安排部署下制定学习计划,加强青年思想引导,以多种形式组织青年团员主动学习理论知识,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坚定信仰、纯洁思想。
依托活动载体 拓展能力提升平台

市院团支部依托多样化活动载体开展主题团日活动,以“七一”建党节为契机开展红色教育,组织青年检察人员参观“吕梁精神教育展”,感受吕梁精神内涵与价值,学习榜样力量,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持续激发青年立足岗位、创新创效、推动发展的热情。
强化服务力度 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市院团支部立足检察业务工作,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为营造全民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贡献了检察力量,切实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促进构建具有吕梁特色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荣誉是起点,成绩是动力。下一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将紧紧围绕“三三五”发展战略和市团委工作部署,把树立正确的思想、坚定的信念作为立身之本,继续砥砺前行、锐意进取,团结带领广大青年检察人员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秉持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初心,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绽放检察青春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