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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涌吕梁山,风劲启新程。过去一年,吕梁以创新为核、以开放为翼,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产业转型成效显著,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民生保障扎实有力,美丽幸福吕梁的成色愈发鲜亮。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吕梁实践,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更强、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更高、为法治担当的使命感更坚定,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为迎接2026年市“两会”,吕梁检察特推出“迎两会·晒答卷”专栏,从人才建设、典型案例、文化品牌、表彰荣誉等七个方面全面回顾吕梁检察在过去一年取得的优异成绩,向您呈上一份有温度、有担当的检察答卷!
2025年,在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强调,检察理论研究作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检察实践行稳致远的先导性、服务性、基础性工程,肩负着服务检察人员高质效办案、提升检察队伍高素质专业化水平、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职责使命。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主线,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与实践,紧扣最新的检察实践,不断统筹研究资源,突出研究重点,健全研究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体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更加充分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5篇高质量研究成果荣获省级以上奖项,为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理论基础。
国家级奖项
▕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管理互动视角下检察官客观义务融入案件质量评查的意义及可行性》
——第六届全国检察官阅读征文优秀奖
作者:冯霞、薛变霞、刘晓亮
摘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为防范机械运用评查标准以及唯结果导向的评查倾向,可以将检察官客观义务的评价融入案件评查中,这有助于评查工作从单纯关注办案结果向兼顾程序正义与法律适用深度转变。以四类重点刑事案件为例,客观义务内含的客观取证义务、中立审查责任、公正判决追求等要求,为查找办案问题提供有力工具,使案件评定结果易于承办检察官接受。
▕ 离石区人民检察院
《英美法系“恶意补足年龄”规则的探究与启示》
——《中国检察官》2024年度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
作者:周治羌、郝鑫、李志鹏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案件频发,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治理更是难题,“詹姆斯·巴杰尔被谋杀案”因适用了恶意年龄补足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该规则作为英美法系国家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的解决方案,对我国极具参考价值,但不应全盘照搬,而应结合我国国情,从多方面来构建适合我国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以期填补我国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追责空白,解决未成年人犯罪追责难的现实困境。
省级奖项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传统慎刑思想的现代转化路径研究——以审查逮捕案件办理为例》
——2025年度山西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一等奖
作者:冯霞、张欣、刘晓亮
摘要:“慎刑”思想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内容,蕴含着丰富的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它强调审慎用刑、宽仁恤刑。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实现“慎刑”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课题。逮捕作为一种严厉强制措施,是转化发展“慎刑”思想的重要环节。通过检视审查逮捕实践,提出以“注重人民性、加强科学性、体现系统性、突出文化性”为核心的现代转化路径,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活力。
《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可诉性”系统性完善进路探究》
——2025年度山西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三等奖
作者:王惠、傅敏龙、钟丽秀
(注:王惠为吕梁市检察院、傅敏龙为福建省邵武市检察院、钟丽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检察院)
摘要:食品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与社会公益,公益诉讼作为重要的司法保障机制,其“可诉性”即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可能性直接决定了制度效能的发挥。聚焦食药领域中公益诉讼的可诉性问题,提出明确并适度拓宽起诉主体资格、构建专业协同取证机制、细化公益损害认定标准与赔偿规则、强化裁判执行保障体系等系统化完善路径,以期提升食药公益诉讼的可操作性,切实筑牢民生安全法治屏障。
——2024年度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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