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平:2022年以来,我院以职能优化和机制创新为抓手,全力对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任务,着重突出打击的示范效应、治理的长远效应,用高质效履职、高质量服务,真正做到监督不缺位、服务不越位、治理有“段位”。
一是回应监督热点,护航企业正常经营。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经营秩序、影响全县营商环境的各类犯罪,对涉及侵害企业的案件充分听取涉案企业的意见建议。运用公开听证、与涉案企业座谈协商、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等多元化手段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加大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整治,维护企业安全。
二是精准外延职能,助力企业健康运营。依法妥善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结合数字检察建设,开展水资源保护类案监督专项行动,助推依法行政和企业发展。以涉案企业合规专项工作为抓手,依法助推企业守法经营,对受理的涉企业、涉企业主要人员犯罪案件,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节准确甄别,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护涉案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以涉企类民事审判案件为突破口,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活动。
三是不断更新服务,促进企业持续发展。联合县工商联等12家单位制定出台涉案企业合规相关制度。在案件受理环节中增加涉企案件识别和标记,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提高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法律风险的规避意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金融风险相关问题以及行政机关处理涉企行政案件时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促进企业管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被《山西政法》微信公众号、《山西法治报》头版头条、《检察周刊》、《山西检察简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刊》等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