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检察机关
2020年1至6月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积极抗击新冠疫情,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经济社会稳定,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一)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侦查涉疫情案件12件,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案件5件,受理审查起诉涉疫情案件11件,提起公诉6件,法院已裁判3件。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7人;提起公诉75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及恶势力犯罪24人;提起公诉30人。
(三)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共逮捕涉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形犯罪22 人;逮捕涉及污染防治情形犯罪2人;逮捕涉及精准脱贫情形犯罪4人。起诉涉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形犯罪38人;起诉涉及污染防治情形犯罪10人;起诉涉及精准脱贫情形犯罪3人。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70人,同比下降41.7%,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01人,同比下降59.8%,不捕率为15.1%。提起公诉1201人,同比下降28.9%,不起诉152人,同比上升5.6%,不起诉率为11.2%。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5人,同比下降66.7%,不批准逮捕2人,同比下降33.3%;不捕率为28.6%;提起公诉14人,同比下降26.3%;不起诉1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77.8%,不起诉率为53.3%。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8人,提起公诉28人,同比分别下降58.1%、53.3%。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13人,同比下降79.7%;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72人,同比下降11.1%;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105件,同比下降49.3%。
(二)民事检察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96%,法院裁定再审1件,同比下降97.1%,占同期提出抗诉数的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同比下降50%,法院裁定再审9件,同比上升350%。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2件,同比下降44.1%,法院采纳检察建议43件,同比下降61.9%,占同期提出数的69.4%。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件,同比下降37.8%,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6件,同比下降61.9%,占同期提出数的57.1%。
(三)行政检察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4件,同比下降55.6%。
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下降58.3%,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下降54.5%,法院采纳5件,同比下降44.4%,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同比下降41.2%。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52.9%,法院采纳6件,同比下降71.4%,占同期提出数的75%。
(四)公益诉讼检察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355件,同比上升5.7%。采取诉前程序272件,同比下降11.7%;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08件,占76.5%;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0件,占11%;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占0.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1件,占7.7%;其他领域10件,占3.7%。提起公益诉讼4件,同比净增。
(五)控告申诉检察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3件,同比上升333.3%,实际救助人数3人,同比下降50%。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626件;检察长办案99件,副检察长办案475件。
(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
1至6月,吕梁市检察机关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18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5人次。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