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省院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 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积极抗击新冠疫情,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经济社会稳定,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一)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侦查涉疫情案件14件,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案件6件,受理审查起诉涉疫情案件17件,提起公诉15件,法院已裁判13件。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78人;提起公诉250人。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及恶势力犯罪36人;提起公诉78人。
(三)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共逮捕涉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形犯罪67人;逮捕涉及污染防治情形犯罪11人;逮捕涉及精准脱贫情形犯罪5人。起诉涉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情形犯罪109人;起诉涉及污染防治情形犯罪16人;起诉涉及精准脱贫情形犯罪24人。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一)刑事检察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85人,同比下降20%,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38人,同比下降39.3%,不捕率为17.6%。提起公诉2969人,同比下降18.9%,不起诉310人,同比下降14.4%,不起诉率为9.4%。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27人,同比持平;不批准逮捕6人,同比持平,不捕率为18.1%;提起公诉39人,同比下降4.9%;不起诉20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下降9.1%,不起诉率为33.9%。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2人,提起公诉72人,同比分别下降37.3%、45.9%。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65人,同比下降57%;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75人,同比下降69.4%;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206件,同比下降49.1%。
(二)民事检察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出抗诉20件,同比下降35.5%,法院裁定再审19件,同比下降61.2%,占同期提出抗诉数的95%,改判、发回重审9件,同比下降82%;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件,同比上升3.4%,法院裁定再审24件,同比上升71.4%,占同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80%,改判、发回重审13件,同比上升85.7%。
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07件,同比下降43.1%,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08件,同比下降43%,占同期提出数的100.5%。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66件,同比下降26.5%,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67件,同比下降25.1%,占同期提出数的100.6%。
(三)行政检察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5件,同比下降44.4%。
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6件,同比下降61.3%,提出检察建议36件,同比下降60.9%,法院采纳35件,同比下降60.7%,占同期提出数的97.2%。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0件,同比下降55.4%。提出检察建议46件,同比下降58.9%,法院采纳46件,同比下降60%,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797件,同比上升30.7%。采取诉前程序706件,同比上升16.5%;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78件,占67.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80件,占25.5%;国有财产保护领域5件,占0.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4件,占3.4%;其他领域19件,占2.7%。提起公益诉讼9件,同比上升200%。
(五)控告申诉检察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提起国家司法救助78件,同比下降37.6%,实际救助人数108人,同比下降40%。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1764件;检察长办案274件,副检察长办案1254件。
(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
2020年,吕梁检察机关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58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3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