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吕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欣宁、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小霞、吕梁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闫玉萍、省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处副处长樊海刚出席会议。会议由郭鸿同志主持。
张欣宁宣读了关于吕梁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的任免决定,范海生同志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鸿同志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张欣宁就市检察院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勇于自我革命。切实把“两个维护”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二是积极跟进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切实加强民生检察保障。三是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权威高效。依法、妥善、有效履行好监督的职能,助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四是提升队伍素能,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范海生同志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和重托,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吕梁精神,竭尽全力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督、促发展的职责与使命,恪尽职守、勇毅前行,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全力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吕梁贡献力量。
郭鸿同志表示,组织的决定充分体现了对我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对吕梁检察未来发展的殷切期望,并对在吕梁检察工作期间全体检察干警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大家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坚决拥护组织决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范海生同志的带领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吕梁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吕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